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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Follow发展的几个问题

最近几日,密集使用了 Follow 这款软件,不得不说,在这互联网开放共享精神逐渐稀缺的年代,这样一款开源软件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

但在使用过程中也发现,虽然这款软件本身非常优秀,但有几个软件之外的问题却很可能导致该软件难以在国内推广和持续。

问题一:直接可用的 RSS 比例不高

即便在支持 RSS 比例最高的个人博客群体里边,我在使用 Follow 添加博客 RSS 的时候也发现可用 RSS 比例不高。

博友圈

例如,目前“博友圈”共有在线的个人博客 128 个,我在 Follow 逐一添加后发现,实际只能添加 89 个,成功添加比例不足 70%。

在这些添加不成功的博客中,大约有一半是因为博客本身不提供 RSS 订阅。另外有些是在 RSS 设置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可参考我前几日写的 试用RSS订阅软件Follow

最为影响的是,目前中文领域流行的微信公众号、知乎专栏等大型内容平台几乎都不开放 RSS 订阅,习惯于把用户牢牢绑在自己平台,一点流量都不想外泄。

这种情况下对于用户使用 RSS 的兴趣造成直接影响。


问题二:可能存在知识产权使用争议

我知道 Follow 这款软件之所以开发出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之前 RSShub 项目的成功。

该项目可以绕过微信、知乎、B站、小红书等平台限制,通过服务器去采集信息。

但这种采集信息的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我今年 9 月在“博友圈微信群”知晓的一个事情:

一名博主因不同意他人在网络平台上以 RSS 方式收录自己的博客而引发争议,该博主选择人肉搜索加举报方式对付平台运营者,最后平台被迫关停。

该网站现已关停

目前来看,对于知识产权争议问题,Follow 并没有较好的应对方法。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们日常对于他人作品的使用,应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两条。

例如,各大搜索引擎的合规,即依据的是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介绍某个网页,在搜索结果中适当引用该网页内容。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SS 的基本原理也是如此。按照 RSS 配置文件 4.1.1.6 条申明:当源作品没有做著作权申明时,RSS 平台应假定该 RSS 源不属于公共领域权利,而按著作权法进行保护。

When a feed lacks a copyright element, aggregators should not assume that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and can be republished and redistributed without restriction. Under the Berne Convention adopt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nd more than 150 other countries, a work does not require a copyright statement to be protected by copyright. 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 Best Practices Profile 4.1.1.6

由此引发出三个子问题:

  1. 在各大平台已作权利限制和采取技术手段限制采集的情况下,绕过权利人的技术限制措施进行采集的行为是否合法?
  2. 对于可能存在的个人权利人提出的申请,如何应对?
  3. 平台对 RSS 的使用是否还在合理范围?

例如,第三个问题。以往 RSS 阅读器都是仅限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其导出、分享功能亦以个人无偿行为为主。但在 Follow 中却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的问题:即 Follow 上的 RSS 订阅列表可直接用来交易,而且这种交易还是平台鼓励进行的。

虽然该交易目前在平台只能兑换“邀请码”,但平台显然已经在为后续虚拟货币交易在做准备了。

Follow 的 Power 实质是一种虚拟货币


问题三:网络安全技术限制对 Follow 使用造成影响

在使用 Follow 过程中发现不少的订阅源都出现图片无法访问的问题。例如下图:

图片无法访问

究其原因是这些网站的上图片禁止跨站引用,也就是俗称“防盗链”。

对于很多个人网站来说,“防盗链”确实是一个重要问题。例如,今年 7-9 月,网传国内某地 IP 集中发起 DDOS 攻击,对很多个人网站和 CDN 造成影响。

至于大型网络平台的安全限制就更多了,在之前使用 RSShub 的过程中即发现对于知乎、小红书等大平台的抓取经常面临失效问题。


问题四:网络安全合规问题

最后一个也是老生常谈的网络安全问题。即 Follow 目前的运行模式很可能从诞生之日起就从未考虑过在中国大陆的合规问题。

这对用户来说也是个双刃剑。要合规的话,很多功能都要砍掉,不合规的话,很难说可以直连多久。

对我个人来说,还是希望它能直连久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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