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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暴民论是错的吗

最近,微博上关于余秋雨的内容又稍微多了起来,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下面两条内容:

【余秋雨发表“暴民论”:“攻击我的都曾崇拜我”】余秋雨出新书称,无端攻击他人是一种罪恶。那些真正道德缺失的暴民借名人完成自我精神补偿。他们见财见色见权都会产生犯罪冲动,但因无处宣泄这种犯罪冲动,只能通过诬陷名人来勉强寄托。中国名人必须为这些人承担心理投射义务。

余秋雨说,他经过了停笔六年的反思,以及对中国社会的深入研究之后,终于发现中国的问题不是暴政的问题,而是暴民的问题,是暴民发动了文化大革命,是暴民代表了假民意。因这个民族有太多暴民,才使地震不断、洪水滔天,才使黑社会风卷浪涌,才使唐福珍自焚、赵作海翻案。

这已经是我第N次文章中关于余秋雨了,实在是因为他在我中学时期有过巨大影响,从现在看来,多数影响也是颇为正面的。至于近些年来网络流传的对其攻击言论,大抵置之一笑,余自己也说:“他们见财、见色、见权都会产生一种犯罪冲动,但社会上树立的却是一系列道德模范,他们无处宣泄这种犯罪冲动,只能通过对名人的幻想或诬陷来勉强寄托。因此,中国的名人必须为这些人承担这样的心理投射义务。”

最近这次对于余秋雨的攻击,与其“暴民论”似乎有很大关系。当“暴民”两字进入眼帘,我第一时间就回忆起了自己曾经见过的很多篇关于中国社会民众分析的文章,但由于年代久远,只言片语的印象也比较难找到原文,仅在下面贴出部分可以找到的内容。

关于暴民论,其实也有一个替代性的词语——群氓论,比如那本著名的《1984》。但说起暴民,可能很多人都会比较反感,往往因为容易勾引起不好的联想。但群氓应该就好接受多了,毕竟在古代,只要你没有官方路引,去到哪都算流氓,甚至很多人现在只要谈起男女那点事,都不自觉幻想当流氓。

所谓群氓就是指聚集起来的表现为同质均一心理意识的人类群体,他们拒绝理性而复杂的思考,对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只简单地选择两个极端,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放在余秋雨身上来说,民众对于名人,特别是余秋雨这样曾大红大紫的名人,一般只有两种心理,要么认为他是好人而极尽钦慕仰视;要么认为他是坏人,从任何方面不容其辩解的机会。

曾经在国内发生过很多的人肉搜索或者譬如说现在的运动式追求死刑案件,早在几年前俄国报纸便公开发表评论要俄国吸取中国群氓社会的教训:

“这就像一场互联网文化的革命,人们从虚拟的网络空间奔向现实生活,充满激情地介入到他人的私生活当中,这可以称为中国互联网生活的一大特色。”俄媒体称,中国的网民们绝不吝啬用最残酷的方式处死XXX。而中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网络上的公众舆论介入到个体的现实生活,是一种“具有娱乐性的群众性运动”。 “这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群氓有什么区别?”

或许现实生活中的例子,由于介入了太多复杂因素,容易使人将所有问题都顺理成章地转移到政府头上,而显得不是那么具有说服力,那么下面这两个例子就可以更自然地表现出中国群氓社会的本质了:

  1. 千百年历史背景、西湖十景之一的文物建筑——雷峰塔,因为老百姓们传说此塔的砖块搬回家可以“辟邪”,于是纷纷偷挖雷峰塔的砖头,你一块,我一块,纷纷搬回家,按人民群众的说法是:我就搬一块砖头,不算犯法啊。于是,最终,雷峰塔在这样“集体无意识犯罪”的行为下,轰然倒塌,尸骨无存!鲁迅笔下,雷峰塔的轰然倒塌,归功于每个“百姓”的功劳,每个人贪一点小便宜,抱一块砖回家,造就了一个悲剧。而如果全民参与这种“群体犯罪”的话,恐怕倒掉的就不只是一座雷峰塔那么简单。

  2. 历朝历代,百姓们通常会大骂贪官、大骂权力垄断者,因为那些人往往有比我们更顺捷的渠道,去获取本不应得的利益。我们常常说:官是黑的、丑恶的,而民都是无辜的、善良的——其实这是自欺欺人的说辞。普通百姓只要一旦获得了某种权力(哪怕是临时的),有机会更改游戏规则时,他们表现出来的群体犯罪行为、集体窃取,与那些贪官、腐化分子的作为没有两样,甚至表现得更明目张胆,更加令人可怖,因为——每个人都堂而皇之地认为自己无错。民与官,不过是同属一个共同的群体罢了。而这个群体,就是我等诸位国人。

在今天国人的思维里,1966-1976这段延续十年的历史事件一直是国家与民族丑陋的伤疤。作为每一个平头百姓的个体,都有理由对这段历史充满了怨恨。几乎所有的人民都将其归罪于当时的国家领袖,认为这完全是个人导致的——这种说法尤其盛行于今天40-60岁这一代人当中,他们中很多人今天已经成为了社会阶层的主导,自然有了对过往历史的评价权。

然而事实恰恰不是这样。如果不是群体本身拥有惊人的破坏力,如果不是因为人们相互之间本就有猜忌、嫉妒心理,如果不是别有用心者借势煽动引导,我很难相信,仅仅个人的号召,就能掀起如此大的一股浪潮。

回想当年,这些20岁出头的年轻人,与今天许许多多的网上的愤怒青年一样,高呼“革命”、“造反有理”,对现行制度的一切充满了愤恨和挑衅,他们目中无人、见人就咬。这个群体对上级、长辈的反叛,演化成从“文斗”的大字报、“破四旧”,发展到“武斗”的打砸抢,红卫兵秉持着“激进的就是正义”的狂热信仰,对国家机关、政府体系进行破坏性的冲击,尤其在对待那些当年打江山的老革命、老同志时,这些年轻人把他们内心的狠毒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种无异于群体犯罪的活动,而被当事者称作“正义”。发展到后来,“造反派”、“极左派”、“保守派”相互争权夺利,大打出手,俨然置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于不顾,甚至还有人想将这把火烧往军队。这种群氓现象,难道在21世纪的今天,还想继续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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