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检宣布取消不合理考核指标,被不少人误读为最高检要取消绩效考核,更有甚者,一些人幻想法院考核指标也会取消。
对此,我只想说,这种想法还是太简单。
考核指标设置的意义是什么
在政府工作中设置考核指标的意义在于它们作为评估和衡量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效率和成果的关键工具。这些指标为确定政策和项目目标是否达成提供了清晰和客观的基础,并有助于识别需要改进的领域。在政府环境中,考核指标可以指导决策、更有效地分配资源并确保问责制。它们还通过突出优势和劣势来促进持续改进的文化,从而带来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此外,考核指标对于在绩效评估中促进透明度和公平性至关重要,这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总的来说,它们对于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性和实现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以上是 AI 回答,但在中国,考核指标除了上述意义外,还有个更为现实的作用,提升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民族自信。
也就是以指标来参与考核排名。
例如,在县一级,考核指标目的就是要争取本县在全市排名领先,厉害的县甚至会紧盯全省同行数据,确保自己在全省领先。
而到省一级,搞指标的目的也是追求全国排名领先。
那最高法、最高检搞指标目的是啥?不就剩只一个全球领先了吗?
最高法、最高检下达考核指标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参与全球横向比较
例如,最高法最近这些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但这营商环境指标其实是联合国下属机构世界银行搞的。
主要目的是横向评价全球各国营商环境,成果为定期发布的《世界营商环境报告》,该报告也是当今世界最权威、最客观的营商环境评价研究。
这个报告共计10个一级指标,包括商业进入、商业地点、公用事业服务、劳动力、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争议解决、市场竞争和商业破产。其中,关于劳工、争议解决和破产三块都涉及法院事务。
在这个评价体系中,光是指标介绍就超过100页,而说明书更是长达770页。包含数千个具体得分项。
由于我国是联合国五常之一,也是联合国体系的坚定参与者、维护者,所以联合国下属机构的这些指标排名,是必然要参与的。
这也是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竞争中的基本要求。
最近20年来,我国在参与这类指标排名中,也取得了很大成就。
比如在上一轮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中,法院工作就是最大的加分项,在发展中国家里边独树一帜,一些指标排名全球前列。
这对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也驱散了长期笼罩在中国司法头上的一些阴影。
在人民法院网站上看到,法院毫不避讳的提到,不少用于改进司法工作的司法解释和工作规则都是直接对照世界银行指标来设置的。
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中国在190个评估经济体中,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的“执行合同”指标保持全球领先,排名第5。其中,体现司法制度与工作机制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得分16.5,是全球最佳实践者。据了解,世界银行对执行合同指标的考察,深入到立案、审判、执行、文书公开的各个环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成效的综合反映,表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国际社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表示。在《报告》评估周期内,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明确休庭、延期审理的次数、情形、程序、时间间隔等,力求提高庭审效率。此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要求上网公开“平均审理期限”“结案率”“单一案件审判流程”等信息,增强司法透明度。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院内部分工协作的工作职责,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报》
法检参与的其他常见考核指标
最近40年来,中国发展成就简单概括就是“两大奇迹”,一个是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另一个则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毋庸置疑,经济发展奇迹全是靠各种硬指标完成的,核心的就是 GDP 、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业产值等指标。
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同样也是靠各种硬指标支撑的。而这些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包括法院、检察院在内整个政法机关的核心任务。
平常我们看到,每当媒体在提起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时,通常都会以“中国是全球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全国群众安全指数达98.2%”等内容作证,而这些佐证的实质内涵,无一不是考核指标。
例如,下图命案发生率指标。如果不是国际横向比较,怎么可能得出中国是全球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呢。如果不是这种横向比较,老百姓怎么可能相信中国的安全稳定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呢?
而像这样的指标,在世界银行数据库,还有1500多个。前边也提到,像世界卫生组织也有2000多个数据指标。
这些都构成各国参与国际竞争,参与制度竞争、道路竞争的基础框架。推动这些指标提升,也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哪个国家机构敢不重视考核,不重视排名,不重视基础指标?
进一步看,像上边提到的命案发生率指标,看起来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实际上背后也是一整套工作逻辑在运作,会衍生出非常多的具体工作指标,这也是为什么法检常说考核指标多的原因所在。
对于此问题,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曾经详细分析过 《关于命案防范的一点思考》,简单讲就是,为了这一个命案指标,起码要配套几十项具体工作来支撑,而这些具体工作,很可能又需要很多精细化的指标设计来确保命案指标完成。
归根到底,检察院也好,法院也好,都是国家机构中的一员,不可能独善其身。
想要有存在感,想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参与这种游戏规则。
纵观世界发展趋势,不管是以现有联合国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规则,还是说有谁想绕过联合国另搞一套体系。
但总体上这些基础指标设计都不可能发生太大变化,最多也就是微调。
幻想取消考核,取消指标,终究不过是单纯幻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