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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在检察院工作的美好经历

近日,我非常荣幸地作为工作组组长,前往某市检察院开展专项工作。

我们工作组由15人组成,包括资深法官、检察官和法律专业人士。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对该市去年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处理的刑事司法案件,以及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局等政府行政部门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这是我第一次在检察院工作,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先进的办公设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法律的实施,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在国家机构中与法院具有同等地位。同时,检察院也是刑事诉讼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负责监督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和侦查工作,代表国家提起刑事案件公诉,监督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并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

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检察院的职能有所弱化。2018年后,大部分职务犯罪侦查职责移交给国家监察委员会,检察院仅保留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责。

总的来说,我觉得检察院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办公空间,所有检察官都非常聪明和智慧,他们在工作中非常严谨认真,在许多细节上管理得非常好,否则很难在律师的吹毛求疵的辩护中取胜。在这次检查中,我们看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大多数刑事案件,包括指控、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都能被法院接受,超过80%的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认罪。绝大多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已被检察院驳回,不能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在少数案件中,在提起公诉后、法院开庭前,因为律师发现案件中存在明显问题,检察院也会撤回起诉或修改起诉。最终,不到10%的案件判决结果与检察院的起诉内容不一致,一旦出现此类案件,检察院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研究这些问题,并通过反复研究和讨论,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延续。

成为法官或检察官是我们所有法律专业人士的梦想之一,但由于我目前工作的性质,这个想法可能永远不会实现。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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