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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性格

上班之余看了一本《中国人的性格》,如果不是在推荐语中有“鲁迅去世前力荐”的字眼,还不一定能注意到这本书籍。

正版的英文书籍可以在GoogleBooks读到(这本书的原著版权已经是开放了的),如果有时间我打算完成一次英文原著的读书,不一定是这本,但是总得找一本英文原著来实践一次,不然还真不知道自己英文理解能力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之前只买过一本柏拉图著作的英文译本:The Republic,但无奈古代的英文单词过于抽象,实在看不懂。

这本书一扫我对前人的看法,曾以为中华帝国的人民都是善良而纯朴的,也认为他们虽然知识不多,但是勤劳勇敢的美德是长存的。曾经美好的印象,林林总总算起来,几乎绝大多数都是国人对自己民族的描述,不免有当局者迷的味道。曾经也关注过罗素《中国问题》、或者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等等著作中对于中国的描述,但那些书籍更多的是从宏观层面对于整体中国人的分析,而这本120年前,美国传教士写的书,确在大多数地方由细微处着力,利用诸多的现实事例,将中国人的性格几乎完整的刻画了出来。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记载了不少东西,现在把其中一些文字记录到这里:

一位拉丁诗人说过:“能够知道事物缘由的人是快乐的”;如果他生活在中国,他就会把他的格言修改为:“试图找到事物缘由的人是自寻烦恼。”

每当我们需要在“国情”下去深究某个问题背后的实质,总是自寻烦恼,这与我们从小来的“好问”等思想是明显相悖的,这种囧境,外国人最早发现的。

中国人的谈话就像英国法庭上证人作证,他以下列的语句表述一场斗殴:“他拿着一根棍子,他也拿着一根棍子,他打了他,他也打了他,如果他像他打他那样狠地打他,他就会打死他,而不是他打死他。”

由于中文对于代词的滥用,所以上面这段文字很容易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个人深有体会的就是我母亲经常使用“那个”这个词对物体进行描述,一句话中间出现N个“那个”,直到说完我也不知道她说的“那个”到底是哪个。

还有一位病人,他因脖子深度溃疡而每天都要接受治疗;当治疗到18天时,他说他的腿疼得让他睡不着觉。经检查才发现,他的腿上有一处像茶杯那样大、那样深的溃疡!他是想在他的脖子治好后才说他的腿!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是中国人普遍性的特征,我们往往自认为一系列事情会存在着先后之分,但实际上却并不如此。

曾记得,1860年英国军队进攻北京,用的就是从中国山东买来的骡子。天津和通州为了各自的利益签订了投降条约,提出只要英法联军不侵犯这两座城市,他们同意提供所需的一切。为外国军队干苦力活的绝大多数是从香港雇来的中国人。这类苦力被中国军队俘虏后,被剪掉辫子又送还给英军,——不难看出,如果说中国人真有爱国心,真有公心,那么这些词的意思也不同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使用该词时所包含的意思。

中国人的爱国,很多时候只在口头上或者在特殊背景下才存在,每朝没代的汉奸多了去了!再加上冷漠旁观任外地入侵的,难以想象爱国这个词在中国人心中到底是处于何位置。另见微博上有统计数据称,58-61年全国饿死人最多的时期,为什么民众还那么稳定呢?原因是当时单安徽一个省就被抓了17万不稳定分子。

曾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工匠砌一堵石墙;墙有6尺厚,4尺高。问其原因,他回答说,这种墙若是被风吹倒,反而会更高!中国的政体根本不可能被推翻,因为他是一个立方体,它翻倒时,只是换了个面;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在本质,都与原来的一个样。

中国社会就是一个立方体这个形容实在是太确切了,无论你怎么推到它,只不过是换了一个面而已,实质上并没有太大改变之处。只要中国人的人性没有普遍的提升,社会改良始终是一句空话。

中国人对这么一大群狗在那里无法无天地乱叫,似乎不感到有什么严重的不舒服,也不担心会被疯狗咬伤而造成危害,尽管此类事经常会碰到。就算被疯狗咬伤,治疗的方法也往往只是在伤口上敷一些狗毛;这种做法与我们的一句谚语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被什么狗咬伤,就用什么狗的毛医治”。

继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日子,并且,中国人普遍容忍度很高,我们能长期忍受比自己强的人施予自己的的压迫与不公正待遇,但是我们却完全不能忍受跟自己同级别、或者比自己弱的他人的丁点过错。势力——这是中国人最大的敌人。

要制止中国人口的迅速增长,唯一有效且持久的方法是采用鸦片、战争、饥饿、瘟疫等一类导致其民族灭亡的手段。中国人的繁衍能力之强,现有人口数量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国家,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作最低的估计,中国现有的人口数也已达到约两亿五千万。这个数是可以肯定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人口的数量,更在于增长的速度。

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欧美之所以发动对清朝的战争,目的全在于掠夺资源和经济,但这本书告诉我们另一个声音,对于全球最多人口的中国,外国人长期是存在着畏惧心理的,因为他们的相对数量实在太少了,如果任由中国人口增长,对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会是一个极大的威胁(按照他们的殖民观念)。因此,鸦片、战争、饥饿等都成为了他们用来遏制中国人口增长的手段,当然,这仅仅也是他们的一面之词,但我认为这段话,确实可以反应出一点的问题。

康熙时,一位“国姓爷”的中国爱国将领在广东、福建两省沿海地区进行大肆破坏,居然连政府的战船也根本对付不了他。在这种情况下,康熙想出一个权宜之计,命令沿海所有军民朝内地后退30里,约合9英里,在这个地方,旧王朝的维护者就无法再进犯了。这个稀奇古怪的圣旨下达后,居然大获成功。“国姓爷”后撤了,终止了继续搔扰的计划,转而进发台湾,把荷兰人赶了出去,他也因而被封为“靖海侯”,而被招安了。

一个非常诡异的事情,相信这些例子也会经常出现在中国各朝各代的宣传作品中,无非是为了给国人灌输“吃亏是福”的愚民思想。类似的例子还有下面这个:

《二十四孝图》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位汉朝人,家中很穷,没有足够的粮食来养活老母和一个年仅三岁的儿子。他就对妻子说:“我们太穷,甚至连母亲都养不起。但孩子会争母亲的口粮。为什么不把孩子埋了呢?孩子埋了,咱们以后可以再生;母亲死了,就不能再有了。”

实际上,对于康熙帝这种退避三舍的做法,就是中国人也很难理解,既然有实力迁走当地这么多人口,怎么会打不赢一个叛乱将领呢?

中国人始终强调的“孝”,在外国人看来,不过是一种对未来的恐惧!在古代中国,年轻人是没有任何地位的群体,他们始终需要生活在长辈们的言行中,不得丁点违背。由于年轻人经历过了这么多非人的待遇过来的,所以他们会自己做了长辈后拼命在对于自己的下一辈疯继续狂施压,这样,一代又一代下来,“孝”这个非常的字眼也就顺理成章的被中国人当成了“美德”。

100年前,一个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曾应当地一些绅士的请求,帮助一个双目失明的乞丐,为他治眼,其实,不过是小小的白内障而已。后来,乞丐的眼痊愈了,他重获光明。然而,那些绅士知道之后,却说传教士砸了乞丐的饭碗,因为,他现在不能再讨饭了。因此,传教士应该养活他,雇他看门。

古代的中国人,不仅仅存在的是愚钝,更多的是无知和缺乏正确方向指引,这是与中国恶劣的社会生存环境相适应的,多数人都生存在死亡的边缘,整个国家只围绕着两个东西在运转:钱、粮。一旦这两者崩溃,社会随之动荡,改朝换代就得发生了。新朝代的开始,就是钱、粮的再分配,至于制度一干云云,都只是钱、粮为中心下的其他小问题了。

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扬子江上着火,岸上挤满了观望的中国人,但没人营救落水的乘客与船员。最后,那些拼命游到岸边的人,很多都被抢劫一空,甚至身上的衣服也被剥去了,还有一些人被当场杀死。

清末的中国人,在我们当代人的眼里可能认为他们会对殖民者、帝国主义有多么的痛恨,实际上在本书表现的场景中我们不难发现,所有的哪怕是被贩出国的劳工都对外国人十分鄙夷,几乎所有中国人都认为自己仍处在天朝上国,外国野蛮人的行为仅仅是野蛮人的表现而已,他们烧杀抢掠更加说明了他们野蛮的本性,虽然仗打输了,但是鄙夷仍在继续。最典型的说法是,任何一个中国人都非常神气的鄙视那些即使中文说得很流利的外国人,无论这个外国人中文说得多么好,他们都会对外国人说“你说什么,我听不懂”,然后转而跟自己的同伴说,“看那外国傻逼吧,他连傻逼到连中文都不会说!”

有兄弟二人,听说政府要进行新的人口调查,便断定这是强行迁民的预兆。按常规,迁民时,兄弟二人会留一人在家看守祖坟。弟弟料想自己很可能被征走,为了逃避长途跋涉的折磨,他立刻自杀了。这样就将了政府一军。

猜忌和猜疑是中国人最擅长做的事情,我们往往在事情刚露端倪之时,便抛出各种猜测,更有甚者就如上例了。很难想象当年鲁迅他们是如何在这种普遍情景下对民众进行医救的,佩服之情陡然再升!

这个民族不是由精英分子来统治的,相反,掌握全部权力的是帝国中最卑鄙、无耻的家伙。一位聪明的道台,对外国人说:“皇帝以下的所有官员都是坏蛋,全该杀掉,但是杀了我们没有用,下一任仍会和我们一样坏。”

这就是现实!整个中国的基本现实!!!

霍乱之类的瘟疫发生时,中国常在六、七月份庆祝新年,帝国的大部分地区都盛行这一风俗。人们认为,这样做可以欺骗瘟神,它会很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算错了年历,然后就离开了。

之前确实不知道中国古代还在六七月庆祝新年的,看来中国人很善于自欺欺人是历史遗留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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